摘錄自即刻救援 歐美國家贖金政策大不同
OscarLue
http://www.nownews.com/n/2014/08/23/1382805
美聯社整理出近年來歐美各國對公民勒贖問題的政策。
●美國:
美國政府向來禁止和恐怖分子談判,包括支付贖金。人質的家人或雇主若付贖金給恐怖組織,可能因提供恐怖分子援助遭到判刑。
●比利時:
儘管比利時政府常否認支付贖金,外界廣泛認為若有需要,比利時會付錢讓國民重獲自由。
●英國:
不同於某些歐洲國家,英國不會涉入贖金談判。
●法國:
法國說不會支付贖金,法國總統歐蘭德4月堅稱不付贖金是「重要原則」,員工在非洲被綁架的法國公司也否認有付贖金,但外界廣泛相信恐怖分子有透過中間人拿到錢。
●德國:
德國官方立場是不會付贖金,但德國媒體報導,有時候人質的家屬或雇主會支付贖金,或以發展援助的形式送到綁架發生的國家和地區。
●義大利:
義大利2013年在聲明中「毫不含糊地」拒絕向恐怖分子付贖金,但外界廣泛認為義大利曾為拯救在伊拉克遭綁架的人質,支付數百萬歐元。義大利援助組織負責人也說,政府2006年付給塔利班200萬美元換取1名在阿富汗遇劫的攝影師重獲自由,當時義大利總理普羅迪(Romano Prodi)並未否認。
●波蘭、丹麥、挪威、瑞典、芬蘭:
上述國家政策是不付贖金,不確定實際上有沒有付過。
●西班牙:
西班牙從未證實或否認付過贖金,但媒體時常報導有支付贖金換回部分人質獲釋
●台灣:
至於我國政府則沒有禁止付贖金給恐怖組織的規定,2013年11月我國旅客張安薇在馬來西亞旅遊時遭菲律賓阿布薩耶夫恐怖組織綁架,傳出阿布薩耶夫勒索200萬美金,經過殺價後,最後付給這個極端恐怖組織的金額不詳。